“俄罗斯联邦法学院”

对于区域机构
仅适用于区域教育发展机构和区域高级培训机构在教育平台“俄罗斯联邦法理学学院”的基础上就科学、方法、研究领域的合作问题提出的申请。

保证周转时间为 30 个日历日。

教育平台“俄罗斯联邦法学院”的监督单位“科学和方法研究组织部”(电话:+7 (495) 227-43-44,分机号码 6814。关于工作日从 10 点到 00 点到莫斯科时间)。